9月29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通报我省公安交警部门“百日行动 ”战果和典型案例,发布国庆期间出行提示。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公安交警坚决落实公安部和四川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06万余起,现场查处433万余起,非现场查处573万余起,其中,“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19.5万余起、酒醉驾4.3万余起、农村“双违”(面包车违法超员和农用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9万余起。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约3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约30%,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同比下降约50%。
扎实抓严企业源头。进一步严格重点营运车辆和运输企业记分管理,落实“两个记分办法”,根据记分周期情况,对“两客一危”企业按6个记分档次实施等级化风险档案管理,对重点营运车辆按不同记分档次分别实行停运整改、缩减线路车辆数、行业退出等举措。截止目前,累计企业记分20家、重点车辆记分339辆,并联合交通运输厅对26家高风险客货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市县两级约谈辖区风险企业511家,在省级层面联合约谈安全隐患突出企业103家。
精准研判消除风险。研发升级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系统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台账管理系统,融合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多维数据,结合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事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货运源头装载、政府履行责任等要素,重点围绕“人、车、路、企、县区”进行风险分析,及时将全省易肇事易肇祸的重点车辆、重点道路、重点违法、重点企业等数据通报全省,为各地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完善重点车辆智能研判、全网布控、分级预警、分类处置的执法管控模式,研判布控涉嫌“双违”、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重点车辆2.6万辆;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预警通报高风险企业2085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融合应用货运管理平台,对严重疲劳驾驶提前警示、及时干预、精准查缉,有效阻断了重点违法向肇事肇祸演变。
高强度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治理、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治理“两个专项整治”和农村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常态开展严管严查专项整治、“一盔一带”专项整治,牵头泛西南6省份货车整治。全面启动178个交警执法服务站,按照“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的要求,抽调支队、大队警力成立流动执法小分队,会同派出所、农村“两员”等管理力量开展流动执法,加强路面管控。周末、夜间、节假日组织开展异地用警、交叉用警,着力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全方位整治突出违法。在全省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中型货车、小型载客汽车、大功率摩托车等三类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污染环境、非法改拼装、“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以来,已重点打击处理“炸街飙车”违法行为1.7万起,收缴超标摩托车104辆,刑事打击9人。针对我省客货运车辆肇事肇祸突出问题,从去年7月起,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常态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重”运输企业和车辆,严治“六类突出违法”,并且每季度以两厅名义召开推进会。目前全省涉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车辆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和28%。
严打击震慑刑事犯罪。交警总队成立重案办,建立动态指导机制,点对点指导泸州、宜宾等十余个重点市(州)支队办理危险作业罪刑事案件。成都支队将一名非法安装GPS屏蔽器的货车驾驶员移诉司法机关;通过查处炸街车辆,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打掉1处非法改拼装源头窝点。高速三支队跨省对2020年“10.1”疑难旧案启动事故深度调查,成功对3名事故责任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高速公路二支队协助德阳市公安局破获非法经营汽油犯罪团伙、协助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为德阳市公安局侦办“4.20”非法经营燃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取得了“办理一起典型案件、警示一批经营单位、覆盖一片管理区域”的良好效果。
案例一:
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改装摩托车,声音刺耳,严重扰民。民警现场拦截之后,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经核实,该车非法加装排气管。目前,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张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
案例二:
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仁济路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声音刺耳,民警立即现场拦截。经核查,该车非法改装了排气管。目前,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陈某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
案例三:
7月24日,王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改装排气管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车主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7月27日,王某再次因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改装排气管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处。第一次查处后未进行变更登记,3天后又再次因同样的问题被查处。目前,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强制责令王某拆除其车辆非法改装零部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王某已对该车车身颜色进行了变更登记。
案例四:
8月4日下午,乐山峨眉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遮挡了号牌的超载重型自卸货车从龙池往高桥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指派高桥中队出警,中队执勤民警迅速在辖区设卡对该车进行拦截,17时35分许,在国道245线720公里处拦截到该车,并将驾驶人带回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车驾驶人高某在驾车经过国道245线龙池段超载超限治超站时,因怕视频检测对其超载进行处罚,便用毛巾将号牌进行了遮挡。经检测,该车核载27吨,实载62.05吨,超载达129.81%。最终,民警依法对高某故意遮挡号牌、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5分,罚款2250元的处罚。
案例五:
8月12日10时许,绵阳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面包车疑似超员,于是联合丰谷派出所在丰谷镇团结村拦停该车辆,经核查,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13人。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含)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该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六:
日前,内江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支队秩序大队转重庆交管部门的通报,称一辆重庆籍小轿车涉嫌被同品牌同车型的小汽车套牌,该套牌车在内江长期行驶,并产生了多次交通违法。接到通报后,内江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立即对该嫌疑车辆展开了研判分析,并通过公安集成指挥平台,掌握了该车的通行规律,结合天网视频追踪,最终确定嫌疑车辆的落脚点为市中区幸福小区。
7月20日中午,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市中区幸福小区布控查找。当天中午两点左右,交警在幸福小区南门附近锁定了嫌疑车辆。由于车辆驾驶人不在车上,且无法取得联系,交警将嫌疑车辆扣回大队做进一步鉴定处理。
经技术人员检测,该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均有打磨更改的痕迹,最终警方通过查询该车的隐藏车架号锁定了原车信息。民警乘胜追击,通过技术手段很快就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及其住所,并于7月21日凌晨两点将嫌疑人杨某挡获归案。
经调查,杨某所使用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证均为伪造。目前,驾驶人杨某已因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5000元,并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案例七:
8月1日16时46分许,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内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后厢门未关,且货厢内载着七八名乘客和货物。见状,民警立即要求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熊某曾考取“C1”型机动车驾驶证,于今年7月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经清点,其驾驶的货车货厢内违法载有7名乘客。随后,民警对熊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车厢内乘坐人员下车换乘其他合法车辆,同时依法对熊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案例八:
7月10日,张某醉酒(乙醇浓度为:219.6mg/100mL)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德阳广汉市柳州路处倒车,与停在小区停车位上的五车相撞,造成六车以及卷帘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德阳交警支队广汉大队认定: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公安交警提示:开车上路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醉驾害人害己,守法出行,文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案例九:
8月10日晚21时40分许,乐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乐至县陈毅故居旅游大道4km+500m处,一辆由乐至县劳动镇驶往乐至县城方向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撞上了道路右侧护栏,车辆和护栏严重受损。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处置。当民警对出现在事故现场的男子进行调查询问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男子先是称车借给朋友开了,后又称是其老婆开的,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漏洞百出的“戏精”男子又称是自己妹妹开的车,民警随后拨通了其妹妹电话,谎言当场被戳穿后,男子又说开车的是另一个男的。最终自知“蒙”不过去的男子,在民警一次次耐心教育和劝告下,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上路边护栏酿成事故的事实。经抽血检测,何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9mg,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