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9月14日是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以“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重拳整治网络乱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水军、网络黑产、网络黑客、网络侵公等各方面网络乱象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聚焦网上突出违法犯罪和网络乱象,持续深入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打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和各类新型网络犯罪活动,全面整治网络乱象,最大程度挤压网络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网络犯罪案件3249起、抓获嫌疑人4799名,有效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维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网上秩序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打网络水军犯罪。四川公安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聚焦造谣引流、舆论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整治违法违规的电商和自媒体平台,坚决纠治“流量为王”的价值导向。截止8月底,共侦破案件18起,关停违法账号19万余个。其中,凉山公安侦破一起打造卖惨网红主播,摆拍贫困假象吸引流量,雇佣“网络水军”涨粉引流,借流量销售假冒农副产品的案件,捣毁“网络水军”公司3家,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查获虚拟账号1500余个,冻结资金500余万。
严打黑客攻击犯罪。当前,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黑客攻击犯罪手法也不断翻新,新型网络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四川公安坚持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打击DDoS攻击、勒索病毒以及针对民生领域的黑客攻击等专项工作,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打处一起,侦破了一批黑客攻击犯罪案件。其中,遂宁公安打掉一个利用网络打广告接单,按“客户”需求开展DDoS攻击、篡改系统数据、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雅安公安侦破一起编写黑客程序批量抢购HVP疫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针对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新动向,四川公安紧盯个人信息泄露源头,聚焦窃取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个人信息、窃取行业个人信息等重点方向,打源头、断链条、查下游,开展专项打击。同时,启动“一案双查”,强化行业监管治理,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网络运营者,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其中,绵阳公安侦破一起某运营商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办理多张电话卡,私自截留出售的侵犯公民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德阳公安打掉一个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收集大量融资、贷款、公积金等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群推销、贩卖给下游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严打网上黑灰产业链。四川公安瞄准“黑卡”“黑号”“黑线路”“黑设备”等网络黑灰产关键节点,严打卡商号商、养号租号卖号团伙和打码接码平台,严查“GOIP”“猫池”等黑产设备生产厂家,集中力量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和资金结算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根源上挤压网络犯罪生存空间。其中,成都公安打掉一个在物流电脑内植入木马病毒,为境外快递物流类诈骗集团窃取快递面单数据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内江公安侦破一起冒充女性添加男性好友,然后将账号贩卖给境外裸聊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黑灰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四川公安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持续对各类网络乱象发起凌厉攻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网上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四川公安提醒广大网民增强上网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增强鉴别能力,谨防电信网络诈骗;养成健康上网习惯,不从事、不参与黑客攻击、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扫码解封微信、QQ号、出租收款二维码、代办信用卡电话卡等,保持高度警惕,切莫因贪小便宜、图方便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新闻发布会还邀请到省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全省网信系统以提高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组织开展2023“清朗”“天府清风”系列专项行动,就治理“自媒体”乱象、打击网络水军操纵信息内容、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等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暂停功能或更新网站6家,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413个,督促相关网站平台依法依约处置违法违规账号806个,清理各类违法有害信息3.6万条,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四川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2023年,四川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打网络乱象,净化网络安全秩序,重拳整治危害政治安全、舆论生态和市场秩序的“网络水军”突出问题。截止8月底,四川公安侦破案件1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人,捣毁水军公司10家,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9000余条,关停违法账号19万余个,有效遏制了全省“网络水军”及相关黑灰产业的滋生蔓延趋势。为扎实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四川公安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网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一:德阳公安侦破“唐某军等人为电商刷量控评案”
德阳公安侦查发现,唐某军在2020年8月以妻子邓某霞名义成立德阳旌阳区某帆电子商务服务部,招募技术人员为大量受委托的淘宝店批量上架刷单业务“商品”,谋取非法利益。
2023年4月,德阳公安抓获唐某军等5名犯罪嫌疑人,查扣涉案服务器20余台、手机5部,涉案金额约200余万元。
案例二:凉山公安侦破“阿日某某雇佣网络水军卖惨带货案”
凉山公安侦查发现,2022年以来,成都某传媒公司通过话术、剧本摆拍贫困、悲惨身世的短视频,刻意包装公司旗下“凉山某布”“凉山某阳”等多个网红主播,雇佣“网络水军”在抖音平台涨粉引流、刷量控评,不断哄抬主播直播间热度,直播带货假冒的原生态农特产品,达到高额销量目的,谋取暴利,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经济秩序抹黑脱贫攻坚成果。
2023年7月,凉山公安组织警力分赴四川成都、江苏南京、河南雄县、上海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收网工作,捣毁涉嫌虚假宣传网络传媒公司5个,“网络水军”公司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查获涉案虚拟账号1500余个,冻结涉案资金500万余元,缴获制假设备3套,制假原料30余吨。
案例三:南充公安侦破“某传媒公司提供流量造假服务案”
南充公安侦查发现,2022年3月以来成都某传媒公司通过互联网招揽“网络水军”,在小红书、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布营销广告,以点赞、评论、转发等方式进行刷量控评,制造舆论氛围,达到商品信息处于“热搜榜”目标,并针对商品负面信息进行有偿删帖,业务范围包括食品、家具、美容等行业领域,其行为严重破坏舆论生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23年4月,南充公安组织警力捣毁该传媒公司“网络水军”窝点3个,查扣涉案资金100余万元,梳理涉案账号30个、涉案资金500余万元,查获违法业务信息链接2300余个、违规账号500余个。
案例四:遂宁公安侦破“徐某梅等人为电商刷量控评案”
遂宁公安侦查发现,2022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梅等人招募“刷手”,利用“某剑”等多个刷单软件接受购物平台商家的刷单任务,大肆进行虚假交易,帮助电商虚增销量、虚写好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2023年3月,专案组赴成都、射洪等地开展统一收网,抓获徐某梅等犯罪嫌疑人32名,扣押手机38部、资金30余万元,彻底斩断一个从事虚假刷量控评网络水军的黑灰产业链条。
案例五:雅安公安侦破“曾某为直播间刷量控评案”
雅安公安侦查发现,2023年4月雅安曾某在出租房内架设3000余部手机、非法获取直播平台个人账号,建立“网络水军”作案窝点,准备以每月停留30小时标准,每个账号5元的价格为平台主播提供“刷量控评”等服务非法牟利,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管理和网络管理秩序。
2023年6月,雅安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曾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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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