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四川
一线警讯  > 正文

成都新都公安打掉一个倒卖驾驶证记分违法团伙

2021年10月28日 10:28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蒋波   
中国警察网 · 蒋波  |  2021-10-28 10:28

  中国警察网讯 “办什么业务?”、“需要卖分不?501分”……近期,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在新都区政务中心周边开展暗访时,发现有人公开向群众倒卖驾驶证记分。 

  据悉,交通违法驾驶证记分是提高驾驶员的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为鼓励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在20131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买卖驾驶证记分,不仅破坏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纵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还会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坚决打击。近日,新都区分局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多管齐下,周密部署打击整治工作,于1011日抽调精干警力,现场挡获12名公开倒卖驾驶证记分的违法嫌疑人,并根据审查线索继续追踪,于次日上午从自贡市挡获1名同案人员,成功打掉一个公开倒卖驾驶证记分的违法团伙,依法打击处理13名“分串串”。 

  违法嫌疑人经依法传唤到案后,分局组织警力迅速开展联合审查和取证,发现林某某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新都区政务中心附近通过向过往行人吆喝“收分、销分”的形式招揽生意,以每分40元至60元的价格收购、70元至100元的价格出售,在成都及省内部分地区通过“蓉e行”、服务窗口为他人处理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的违法事实。目前,林某某等13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成都公安提醒:买分卖分属于违法行为,交通违法由他人代扣分的行为一旦查实,中间人、买分人、卖分人三方均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有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等严重违法情形,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公安部“交管12123”平台“学法减分”系统参加网上教育及考试后,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触屏版 | PC版

© 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