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2019年3月26日12时左右,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一男子海乃某某叫了一辆“摩的”准备从风情园路段前往市中心。上车前,“摩的”驾驶员(女性)和海乃某某商议好,如遇交警检查,二人就以夫妻相称瞒过警察。万万没想到,二人驾车刚到航天大道家佳超市门口,就被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
据执勤民警周奎介绍,当时属中午交通高峰时段,他和同事在航天大道家佳超市门口指挥交通,一中年女子骑电瓶车载着海乃某某从风情园路往健康路方向行驶。由于中年女子的打扮和电瓶车的“配置”较为突出,民警怀疑该名女子利用电瓶车从事非法营运,于是将其拦下询查。
刚开始,该女子谎称与后座的海乃某某是“夫妻”关系,准备去上班;海乃某某也坚称他与该女子是“夫妻”。但当民警周奎叫二人互说对方姓名时,双方都懵了,小声的交流一番后,海乃某某不自信的说出女子的姓名。面对二人的坚持,民警周奎与同事只好将二人带至附近岗亭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过公安专网的信息比对,海乃某某与该女子不存在“夫妻”关系,让民警吃惊的是,海乃某某曾经因吸毒被公安部门抓获。于是,民警要求他做毒品尿检,海乃某某一听,淡定的说自己已经很久不吸了,愿意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尿液检测。经尿液检测后,结果呈阳性,可海乃某某对自己的检测结果否认,依然说自己没有吸毒。
最后,办案民警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海乃某某的毛发进行提取送检,结果为阳性。在大量证据面前,海乃某某仍然否认自己吸毒的事实。
办案民警说:“毛发检测是禁毒领域的一项重要的科技创新,通过这项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将吸毒追溯期从原来的3到7天提高到目前的3至6个月。毛发检测具有唯一性,就像 DNA 检测一样,不需要旁证,一旦检测结果呈阳性且该人有吸毒前科的,就可以立即判定为吸食过毒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昌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吸食毒品首先会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其次是对家庭造成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远离毒品,全家安宁;铲除毒害,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