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公安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涉疫情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疫情经济犯罪案件9件,收缴各类假口罩286万个,涉案金额400余万。
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行为
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级侦办涉疫情案件4件,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22万个,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1月31日,自贡市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周某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假医用口罩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购进5万余个假冒医用口罩后,将该批假冒医用口罩转售给荣县、自贡、安岳等地药房进行销售,涉及金额10万余元。
广安市武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于2月5日立案侦办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假口罩案件。经查,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公司向武胜县相关药店和单位销售了假冒知名品牌的一次性医用口罩6万余个,涉及金额8.5万余元。
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1月27日,都江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一起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非法经营案件,查获口罩50余万张,涉案金额60余万元。
1月29日,达州市万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一起利用疫情,哄抬炒作口罩价格的非法经营案件。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倪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高于平日价格4至5倍价格倒卖一次性口罩1万余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
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犯罪
2月6日,崇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涉及口罩20余万个,涉及金额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