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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毒草” 必除根

2019年04月01日 04:07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罗烽   

    中国警察网讯 毒品乃万恶之源,毒品之毒猛于毒蛇恶虎,多少人因为吸食毒品而倾家荡产,走上犯罪道路至家破人亡。吸毒就是自残,贩毒如同杀人!然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吸贩毒似 “野火烧不尽” 的荒草,不断复生。要斩断“毒草”则必除其根!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将此理念贯彻始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历时两年多,终将“20160803制贩毒案”彻底攻破!

  案发:由鬼祟行踪牵出特大制毒团伙

  谈及此案的侦破,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K大队长(为保护禁毒战线上的同志,皆不具名)也满是感慨:

  2016年8月,通过日常工作,禁毒民警发现辖区一重点管控人员王某行迹十分可疑,随即,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王某的监控力度。

  “王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之前多次参与零包贩毒,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K大队长介绍说,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的那段时间,王某等人经常深夜鬼鬼祟祟在村里出入。通过王某等人购买麻黄素等种种线索,民警推测,王某等人,很可能是要准备制造毒品!

  “开始我们以为,王某等人就在遂宁地区射洪境内制毒,但多次跟踪下来,我们却发现,王某等人的窝点在成都。”由于此案属跨区域案件,射洪县公安局经呈报市局、省厅将此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K大队说,正当调查工作稳步进行时,王某等人却突然购进9公斤的麻黄素,开始制造冰毒。从制毒到出售,整个时间很短,为了避免毒品流入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禁毒大队决定在2016年9月初开始收网。

  2016年9月6日,禁毒民警在成都市青龙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抓获,扣押冰毒成品40余克,冰毒半成品10余公斤。

  但仅因收网时机晚了十来分钟,抓捕之时,该案制毒技师荣某外出邮寄毒品,等其返回时却发现王某等人已经被捕,见此,荣某立即返回邮寄点,取回邮寄的2.5公斤冰毒,然后独吞潜逃。



  艰难:“先天畸形的案子”似“夹生饭”难以下咽

  王某、赵某落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两人进行突审。经讯问,赵某并未参与制造毒品,对案情知之甚少,其口供对破案难以提供有效的帮助。此时案件的所有重点都落到了王某身上。

  经过民警对王某的讯问,王某交代出了上海出资人“谢某良”、成都技师“张某”(实为荣某),并反映出“谢某良”就是射洪县官升镇的上门女婿。

  随即,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实地走访工作,最终确定出资人真名为李某国,四川省资阳市人,其妻子为官升镇王家沟村人,侦查员锁定出资人身份后立即赶赴上海市开展工作,并于2016年11月5在上海市虹口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国抓获归案。但到案后李某国却对自己出资制毒一事一概不认。

  “李某国是个老油条,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五次因为零包贩毒被上海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且在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抓捕他的过程中自伤自残吞下刀片,一直在肚中未被取出。”禁毒大队Q副大队长谈到,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李某国以此为“护身符”,再加上自己零口供,拒不交代案情,逃避打击。甚至在看守所内,李某国向同监室人员口出狂言,称自己最多被羁押37天!

  最终,事情也按照李某国“狂言”方向发展,2016年11月30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为由不批准逮捕李某国,李某国当日被取保候审。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依然继续对技师“张某”也就是荣某开展调查工作。

  “‘张某’在成都生活,长期使用他人身份证及姓名,与其接触的人员都不知道其真实姓名,其女朋友在公安机关让其辨认时,故意错误的将‘张某’指认为他人,而这次错误指向,直接导致公安机关浪费大量时间精力调查在他人身上。”办案民警说,案件进行到这时,公安机关已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该案似乎也将成为一个无法处理出资人、无法确定技师身份的失败案例,甚至被检察院的同志调侃为“先天畸形的案子”。而案子办成了“夹生饭”,也让所有参战的禁毒民警们皆感难以下咽,但心里憋着口气——这案子没完!

  转折:制毒技师意外死亡,“出资人”被零口供起诉

  失败案例!是办案民警不愿也不能接受的结果。

  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办案民警并未被嫌疑人设置的重重障碍所阻挡。随即,办案民警平心静气,调整工作思路,按新思路重新开展侦查工作。

  围绕其女朋友行踪轨迹作文章!最终,办案民警发现了“张某”五年前与女友共同使用身份证的信息。经过再三确认,最终确定张某的真实身份就是荣某,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的方式抓捕。

  2017年1月11日晚,办案民警获得线索:荣某因艾滋病发作已经病危,正在成都市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见此,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成都想要获得荣某的口供,然后当侦查员赶到医院时,荣某却因艾滋病发作导致颅内感染已经死亡。于是,办案民警又马上到医院太平间,准备提取荣某的DNA证实是否是其本人。但医护人员却告知民警,称荣某是艾滋病晚期,尸体都很危险,怕传播病毒,所以直接送到了火葬场。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当民警赶到火葬场时,荣某的家属已经提着骨灰出来了。所幸,医院留存了荣某的血液样本,经过DNA鉴定,最终确认荣某就是此案中身份为“技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

  同时,办案民警对李某国的侦查仍然没有放松,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并取得检察机关的认可。在一系列的证据下,检查机关决定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国移送起诉。

  此时的李某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私自前往上海市松江区,又因非法持有毒品68.37克被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局抓获并已经被当地检察院逮捕。经过多方协调,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李某国再犯的非法持有毒品案并入“20160803制贩毒案”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移送起诉。

  完结:三嫌疑人分别获刑,究竟幕后老板又是谁?

  2017年12月7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60803制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团伙成员李某国、王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等。

  案子到此本该划上句号,然此时的办案民警们心里却仍有疑问:作为出资人的李某国只是个零包贩毒的小贩,且一直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公安机关缴获的那批毒品,仅原材料等就需要20余万,细思极恐——李某国到底哪里来的钱?难道李某国的背后,还有人?!

  于是,一起已经判决的案件,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并未将其束之高阁,有疑问,必深挖!再通过对李某国的社会关系展开更广泛的排查,终于发现,有一神秘人物曾到过成都市与李某国联系,且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李某国又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导致了案件调查再次陷入僵局。

  话说两头,李某国以自己多年与公检法打交道的经验,认为自己只要零口供,法院就不会对其判实刑。没想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们收集到了大量有效证据,并被遂宁市人民法院认定有效,判处他死刑缓期贰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李某国着慌上诉后,省高院也认为证据充分,维持原判。这时,李某国的思想终于崩溃。并于2019年1月初写检举信寄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一叙述了其邀请王某参与制毒的过程,并检举了幕后真正出资人的真实姓名为杨某某。

  收到检举信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局,并于2019年2月11日赶往上海,将杨某某抓捕归案。同样的,这位幕后老板对于自己涉嫌的犯罪也是半字不吐。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已对零口供的杨某某批准逮捕,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李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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