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人类制度文明的发展方向,也是国家走向善治的必由之路。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人民公安作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践行者、捍卫者,只有厉行法治,才能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
深刻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的政治要求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法治公安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以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支撑保障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
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要体现。人民公安来自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必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积极顺应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盼,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安公共服务,用法治“保民安”“护民利”“解民忧”。
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是应对复杂执法形势的关键之举。从犯罪态势来看,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违法犯罪增多,新型犯罪手段不断涌现,犯罪专业性、隐蔽性、传染性不断增强。从公安机关执法现状来看,执法理念、执法主体能力水平、执法制度执行、执法信息化等与公安法治建设现代化息息相关的环节、内容尚存在不少短板。公安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迫切需要把法治公安建设放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动和落实,切实把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置于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来推进。
深刻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的实践要求
法治公安建设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强保障、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锻造过硬队伍的有力抓手,随着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挥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现代化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公安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分局党委对法治公安建设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提升党委领导法治公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推动党委学法、党委议法、定期述法、依法决策制度化。健全从局长到办案民警的“五级”执法责任体系,落实业务警种执法监管责任清单,拧紧法治公安建设责任链条;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引入容错纠错、精准问责和奖惩激励机制,着力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层次分明、监督有效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
构建更加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执法工作“抓总议要”的作用,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管。明确执法监督管理的总体责任、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形成“法制+警种”权责明晰、严密高效、条块结合的执法大监督工作格局。深化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人、案、物”等执法要素管控,提升个案质量,形成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闭环。
构建更加明晰的执法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战导向,构建操作性强、覆盖面广、系统完备、标准统一的执法标准体系。对接出警、受立案、案件办理等执法环节进行标准化设计、流程化改造,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裁量基准、执法公开等方面,制定标准化执法制度,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让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提升民警行政、刑事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构建更加科学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管理、执法安全、执法能力、执法效果等全面系统的考评,充分发挥执法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围绕“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两个维度,推动执法考评常态化、网络化、警种化和社会化。细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将个人考评与单位考评有机结合,让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更趋合理。加大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发挥执法办案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
深刻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的创新要求
面对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的时代课题,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工作体系,对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极为重要。
深耕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升级,做实做优接报案、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合成作战“五个子中心”建设,全面落实登记检查、守候看护、协助办案等辅助工作“一站式”办理。引入医疗体检、司法鉴定、物价鉴定、速裁法庭、法律援助以及邮政速递等业务进中心,提供远程讯问、远程取证、远程庭审、律师会见等服务,为民警提供更全面周到的执法办案支持。深化内涵,拓展外延,分级分类打造示范中心,服务保障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
深耕数据赋能。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数字要战斗力,实现法治公安建设由“信息化”向“数智化”转型升级。在执法平台应用上突出智能高效,将执法全过程与科技信息化紧密融合,加强人、案、物、卷、场所等要素的智能管控。在模型研发上突出精准制导,对受案立案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智能分析、预警提醒、跟踪督办,实现风险捕捉、问题预警、整改反馈全闭环监管,压降执法办案风险隐患。在应用场景上突出实战实用,立足基层民警最关心的执法难题,围绕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薄弱环节,推出法治公安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赋能实战质效。
深耕机制变革。通过资源重整、机制重塑、流程再造,优化完善与法治建设现代化相适应的力量配置、机构设置。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专业警种办案力量建设,构建“以警种为主、派出所为辅”的刑事办案体系,完善警种与所队间的联动响应、衔接配合的办案机制。创新“侦审一体”办案模式,组建专业侦审队伍,强化审讯攻坚、深挖余罪、补强证据、证实犯罪等预审职能,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深耕服务提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盼,实施“法治护航”工程,稳固法治服务保障“压舱石”。坚持把“用户思维”贯穿公安机关服务管理全过程,整合服务、防范、打击、执法、交通等力量资源,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和窗口品牌建设走深走实。
深刻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的素质要求
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和“生命线工程”,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警树牢“崇尚法治”“法律至上”的意识,真正做到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厚植法治信仰、浓厚法治氛围。着眼社会治理新情况、基层执法新需要,不断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执法制度建设,自觉从符合法治精神的角度去思考和判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略把握大势、应对挑战、化解风险、解决问题,提升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抓得紧、抓得实,公安队伍素质就会得以提升、精神面貌也会随之提振。狠抓“关键少数”“绝大多数”“中流砥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推动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提档升级。发挥教育训练促进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培训体系,丰富学法用法轮训、庭审旁听、执法技能比武、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载体,实现执法教育培训常态化、全员化、实战化,通过送教下基层、打造基层所队版“训练角”等方式,规范基层公安队伍的执法行为。做实做细法治人才使用管理、综合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撑保障。
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让铁纪生威发力,又让民警自警自醒,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突出全面从严的根本要求,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执纪,坚持刀刃向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强化制度治警、依规治警,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体系,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警效能。(作者系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